王振生,男,1964年生,河南内黄人,汉族,中共党员,现为政法学院教授、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、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、安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。1985年7月毕业于安阳师专政史系,留校工作,1998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。主讲《刑法学》等课程,曾获学校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、河南省高校教师授课比赛二等奖。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,在《政治与法律》、《郑州大学学报》发表《刑罚个别化问题再研究》、《论刑事控制模式》等学术论文30余篇,其中9篇发表于核心期刊,多篇被CSSCI收录。出版《刑事控制模式论》等专著、教材4部。主持完成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《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刑事控制模式问题研究》等省级课题2项、厅级课题2项。《论刑事控制模式》一文获安阳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。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,2002年获河南省教育系统高校德育教学三等奖,2004年被评为第六届全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