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晴,男,1965年生,河南汤阴人,汉族,中共党员,现为政法学院副院长、教授,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,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,中国逻辑学会中国逻辑史专业委员会理事,河南省逻辑学会常务理事。1987年7月毕业于安阳师专政史系,分配到汤阴第三中学工作;1992年7月毕业于河南大学政治系,获哲学硕士学位,分配到政史系任教;2003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,获哲学博士学位。主讲《普通逻辑学》、《法律逻辑学》等课程。在《人文杂志》、《河南社会科学》等刊物上发表《墨经中的推类理论》、《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古代名辩学研究》等学术论文20余篇。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专著《20世纪的中国逻辑史研究》,获河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。主持、参与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《墨家逻辑命运研究》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项目《中国现代文化视野中的逻辑思潮研究》等课题的研究工作。2008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