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惠莉,女,1955年生,河南洛阳人,汉族,中共党员,现为音乐学院院长、教授,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,中国声乐教育学会会员,河南省高校艺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、省音乐家协会理事,安阳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。1982年1月毕业于河南大学艺术系音乐专业,获文学学士学位,分配到安阳市第二师范学校任教,1984年调入安阳市艺术学校,1989年调入音乐系,从事声乐课教学。1996年以来,历任音乐系副主任、主任等职。多次参加河南省音乐类统考专业加试工作并担任主考,任省、市音乐比赛的评委,代表省教育厅到省内高校督导检查公共艺术教育工作。在《戏剧文学》、《艺术研究》等刊物上发表《改革声乐课程设置 加大声乐教学力度——试探生源、高教、中教的不良循环及对策》、《论人体乐器的微声制造法》等学术论文18篇。主持编写了河南省音乐专业统编教材《声乐》之中国作品卷。创作无伴奏合唱《易》等声乐作品。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党员、优秀教师、教学管理先进个人,2002年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