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到学生处(继续教育学院)申请补办并填写补办毕业(结业)证明审批表(可在安师学生工作网“常用表格”栏下载)。
2、申请人持审批表到学校综合档案室(2900291)查阅学籍表、学业成绩表等相关资料,综合档案室出具档案证明并加盖公章。
3、申请人持档案证明及有效证件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。
4、学生处(继续教育学院)审核签章并填写介绍信。
5、学校主管领导审阅并在补办毕业(结业)证明审批表上签字。
6、校长办公室登记申请人补办信息并在介绍信上加盖学校印章。
7、学生处(继续教育学院)派专人到省教育厅学生处补办毕业(结业)证明。
8、学生处(继续教育学院)到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印章。